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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医保能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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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我因病在县妇幼医院做了个手术,花费2600元。除去300元的底线不报销,还有一些检查及药品没在报销的范围,报销了60%,报了1000元,自己花费了1600元。一个月后,提了报销标准,我再次领到了二次补偿230多元。到年底,我又领到了第三次补偿160多元。
作者 郝瑞彩
出处 《农家女》 2010年第1期14-14,共1页 Rural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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