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借鉴社会学视域下的艺术界"惯例"概念,反思了我们一般习以惯之的艺术观念的性质。作为一种特殊的惯例,艺术观念的确立不是艺术家或批评家个人的成果,而是艺术界各行动者彼此协商而又相互妥协的产物。而艺术观念一旦确立,它又会加入到艺术界的文化再生产过程中,作为惯例机制起着规范和筛选的作用。对于"存在着艺术与非艺术之分"等这类传统艺术观念而言,其作用甚至是以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形式实现的。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09年第6期108-110,共3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