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来,由于有些干部缺乏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激化矛盾、小事变大、大事闹炸的事件时有发生,威胁社会和谐。因此,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各级党委全面履行职能的迫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培养敏锐的洞察力、快速的反应力、细致的疏导力、平和的内定力,掌握"稳"、"活"、"化"、"公"、"准"五条技巧,不断提高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出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5期16-19,共4页
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