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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分权学说浅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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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洛克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出发,论证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权利的转让,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其实质是立法权和执行权这二权的分离。立法权是最高权力,它不是常设的;执行权只能依法行使,它是常设的。君主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有特权,特权的唯一目的是为人民谋福利;利用强力为自己谋私利就导致暴政。人民在统治者不再为他们谋利益时有权收回转让出去的权利,甚至可以用强力推翻与他们为敌的政府。
作者 丰连根
出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5期77-80,共4页 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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