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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 自主创新 建设中关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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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8日,北京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文件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分别对示范区内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以及做好综合服务工作、营造良好市场秩序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及实施办法。主管示范区工作的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罗文阁表示,北京市出台的《贯彻意见》是对照总局《关于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逐条细化,落实到具体的实施层面。担任示范区分局局长的王婧向记者介绍了《贯彻意见》的具体内容。
作者 周萍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09年第24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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