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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市场经济需求 建立有偿保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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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合同法上的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在被担保的债务人(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负有代为履行或连带赔偿的民事责任。保证实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主合同(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在保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保证权人和保证人)之间,
作者 张光全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4期112-112,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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