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以阶级关系(政治关系)为基点的确立阶段、偏重生产力的发展阶段和走向社会协调的完善阶段。基于社会关系的社会协调更人性化、更贴近实践,避免激化矛盾,能够更有效地将社会矛盾控制在社会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这些都使得这种方式更能适应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发展、新特点。
出处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6期48-50,共3页
Journal of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