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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严惩个人骗取社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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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个人骗取社保行为,还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被记入社会信用信息相关系统。把自己的医保卡借给别人用、冒名顶替领社保等行为,不仅要退还骗取的社保基金,还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
作者 宋岩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0年第1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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