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酒后驾车加倍处罚扣12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酒后驾驶分为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两种,凡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少于80毫克的驾驶员将认定为饮酒后驾车,80毫克(含)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新规对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改为扣12分,比原来认定为饮酒驾驶的只扣6分提高了1倍。
出处 《东北之窗》 2010年第1期9-9,共1页 Window of the Northeas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