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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告法:修改建议稿提出代言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首届海西广告高层论坛上,针对《广告法》修改建议稿提出,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大主体”的基础上,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
出处 《广告大观(综合版)》 2009年第12期16-16,共1页 Advertisin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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