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移动互联网时代,运营商应该意识到并倡导一种媒体化的移动互联网、媒体化的3G,这将比2G时代的增值业务运营模式更具有长远意义,符合未来发展趋势。如果不去做这样的转变,就连运营商自家的增值业务之间都可能发生撞车,比如,手机报、手机上网阅读以及接下来的3G电子书应用,如何形成差异化的互补互促关系而非同质化的替代关系?可以说,只有在"用户本位"的意识下对内容应用进行创新,只有将内容应用商店建设为开放、自由、用户本位的平台,方能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泛信息终端布局和媒体融合发展趋势下,实现运营商和内容产业链各方的共赢,实现从SP模式向"地球村"的真正转变。
出处
《信息网络》
2009年第12期61-65,共5页
Information 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