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开创无线电管理工作新局面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无线电频率资源和矿藏、森林、土地、河流等其他自然资源一样,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目前,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的范围为3kHz至300GHz.国际电信联盟(ITU)颁布的《无线电规则》所划分的移动通信、卫星通信、雷达导航、遥控遥测、射电天文等43种无线电业务已经广泛应用于通信、广播、电视、公安、安全、铁路、交通、航空、航天、气象、渔业、科研和国防等多个行业和部门.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人民群众生活等各个领域.并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者 谢飞波
出处 《中国无线电》 2009年第12期5-7,共3页 China Radio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