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以来的政府预算改革,覆盖了编制、执行和监督三大环节,但是,以国库集中支付为核心的预算执行较有成效,编制和监督没有实质性进展。部门预算成了"注水"预算,支出监督流于形式。容忍预算"注水",必定以默认失范的政府行为为前提;徒有虚名的监督,意味着对经费使用绩效远离预期目标的认可。本文认为,预算控制系统的完善要建立在"链径思维"的基础上,编制和监督是未来改革的重点,要通过流程再造,发挥编制对于政府行为的前向纠错功能和监督对于预算绩效的后向纠偏功能。
出处
《财贸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51-55,共5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