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悬挂横幅导致的"地域歧视第一案"已适用民事程序调解结案,然而,这起案件并非民事案件。该悬挂横幅的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职责权限内,行使行政职权、运用行政权力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且具有可诉性,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该案件当作民事案件审理有其内在的深层原因,其中暴露的我国行政法律的缺陷已不容忽视。行政法治的不健全,必然会影响到国民对法治进程的信仰,完善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已迫在眉睫。
出处
《法治研究》
2010年第1期61-65,共5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