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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企业职工将有工伤补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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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山西省晋中市工伤保险中心与某保险公司晋中支公司签订的《职工工伤补充保险合作协议》,2010年1月1日起,该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在为本单位全部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再为其办理工伤补充保险。该险按国家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分类缴费,缴费额为每人每年40元至360元不等,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职工个人不缴费。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0年第1期40-40,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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