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董必武与新中国的法制建设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董必武是我党最早提出依法治国思想的老一辈革命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他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了法制国家观,确立了依法办事的根本原则,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守法,正确处理党政、党法关系;他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积极推动法制教育,全面推进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新中国各级政法机关,大力进行司法改革、培养政法干部。
作者 赵魁浩
出处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0年第1期30-32,共3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4

  • 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9月版.第342页.
  • 2.《董必武法学文集》[M].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80,379,380,172,388—389,408,419,418,382,384,408,382,408,382,235页..
  • 3《董必武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30页.
  • 4韩大元.《董必武宪政思想初探》.《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309页.

共引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