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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福利费纳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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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日前公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等,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出处 《党课》 2010年第2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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