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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积极筹备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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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卫生部颁布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首批允许开展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其中规定12项第三类医疗技术必须经卫生部指定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卫生部批准后方可临床应用。
出处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 2009年第13期4-4,共1页 China Medic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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