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文化包含显型法律文化和隐型法律文化两个层面。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法律文化所面对的,其实是如何面对外来法律文化和如何认识自身的法律文化传统这两个主题。主张"法律文化全球化"和"法律文化保守主义"都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以更加科学的态度,打破法律文化的封闭性,在深入认识和研究中西法律文化相融与相异方面的同时,更好地学习借鉴西方法律文化的精华,更有力地弘扬中国法律文化的优秀传统,从而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
出处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09年第12期50-51,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