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年报披露环境信息,是一种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方式。以北京市上市公司为样本的分析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还不够普遍,披露的内容过于简单,反映了我国环境信息披露总体低下的状况。改进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完善环境会计和审计准则及有关制度,以法规要求为底线,鼓励企业进行自愿环境信息披露。企业也应注意协调与其他环境信息公开方式的关系。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87-89,共3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环境信息披露
环境绩效与公司价值(编号SM200810009002)
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会计学专业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专项(PHR200907203)
北京市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建设专项(PXM2009-014212-078362)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资助项目(PHR20100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