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以来,辽宁、广东等部分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率先将全家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都处于失业状态,且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了就业援助范围,提供特别帮助,作为政府的“民心工程”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劳动保障部及时总结了这些地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积累的经验,在全国进行了推广。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扩大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
出处
《中国就业》
2010年第1期50-50,共1页
China Employ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