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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营业税今年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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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通知》要求,自2010年1月1日开始,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率5.5%;
作者 陈寒星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0年第1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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