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蕴涵着深刻的反思与批判现代性社会的价值,预设了人类社会进步的方向。现代性社会是一个反自然的社会,而其反自然的逻辑后果是酿造了生态危机的发生,并致使人类社会本身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境地。解构现代性社会这种自我毁灭的性质,须终结其反自然的本性,建构对环境友好的生态文明型社会,使人类像善待自己那样善待自然环境。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关系和自然界是对象性人的本质,内在地决定了人类社会走向对环境友好的生态文明型社会的历史必然性。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9-12,共4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与自然和谐的正义伦理秩序研究>阶段性成果(08ZXB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