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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讨债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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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村民于某曾在某木器厂打工多年,掌握了一手好木工技术,这几年很想自己开办木器厂,但一直苦于没有办厂资金。2007年8月,于某向镇信用社申请贷款4万元,还款期限为一年。同年10月,于某的朋友孙某因遇急事向其借款2.5万元,约定于次年6月底还清。2008年8月,于某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信用社多次要求其按期还款,于某均以企业经营亏损为由拒绝给付,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9年第12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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