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是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避免当事人重复上访、久诉不息的责任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对于密切检民关系,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实施首办责任制对于转变检察机关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是有益的,但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机制,这项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亟待解决的问题。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89-90,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