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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人员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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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5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水平,云南省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老工伤”人员待遇也同步调整。其中,一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90元,完全护理依赖(含已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0元。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将增加60元抚恤金。
出处 《时代风采》 2010年第2期18-18,共1页 Modern Eleg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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