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不久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了29条政策措施,其中,在税收扶持方面的政策尤其值得关注。《意见》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
出处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0年第01Z期8-8,共1页
China Hi-tech Enterpri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