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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标准”是否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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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2009年10月底颁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20/40标准"备受瞩目——"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如果这一国标实施,再骑电动车可能不仅要考驾照,还得像驾驶汽车、摩托车那样购买保险。虽然,国家标准委终于收回成命,暂缓实施电动轻便摩托车"新国标",但质疑声从未间断过……
机构地区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决策探索》 2010年第1期54-55,共2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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