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2010年小型微利企业获一年期所得税优惠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0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获得一年期税收优惠。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显然是对微利的小型农机企业利好。
出处 《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 2010年第1期44-44,共1页 Agricultural Equipment & Vehicle Engineer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