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是由各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协作组织。国有经济作为一种在制度安排、目标设定和经营管理等诸方面具有不同于民营经济的契约组织,激励在其薪酬设计中就具有特别意义。相对于传统的工资加奖金的以月度为单位的激励模式,年薪制以年度为单位,在一定程度上拉长了激励的期限,但是其短期激励还较为明显,为了使年薪制能有效遏制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在薪酬制度设计时,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加入更多的风险收入,这样年薪制才能成为一种既有激励效果,又具约束作用的薪酬机制。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31-32,7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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