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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之构建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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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垄断私人执行有实现正义与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我国立法仅用一个条文不符合世界立法趋势。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应分为审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审查阶段的设置主要应借鉴日本的审决前置程序,而在审判阶段的设置应重点借鉴美国一系列成熟的执行制度。我国反垄断诉讼应通过区分本身违法与合理法则注重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的分配与转化,设置可达三倍的损害赔偿和集团诉讼制度,以促进私人执行的发展。
机构地区 湖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127-129,共3页 See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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