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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法制变革中“礼法之争”的现代启示--以《大清新刑律》的制定为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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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部好法典应该在实现法制现代化的同时,关注其社会调整功能。传统观点认为,《大清新刑律》是礼法之争后妥协的产物,不利于中国法制现代化。但《大清新刑律》立法过程中的礼法争论,正体现了社会现实性和法制现代化目的性的有机统一。《暂行章程》获得颁行,虽坚持传统的礼教精神,但是为社会普遍接受《大清新刑律》奠定了基础,加快了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步伐。今天我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应该借鉴这种社会大讨论的方式。
作者 秦涛 杨柳青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147-149,共3页 See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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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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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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