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现场调查、当地政府公文资料检索、召集知情人座谈等形式,对沅江市林权制度改革的起因、推进过程、实际效果进行了初步研究。结果表明,沅江市林业产权改革,既有市场和自然力(如水灾恢复)驱动的自发因素,又有政府推力起作用。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的速生杨树产业发展是导致经营主体林权意识增强的直接原因。政府顺势推动以林权证的形式确认经营主体对所持森林产权的法律地位,使经营主体在资金投入、林权流转、技术引进、创新和推广以及经营规模化方面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获得了依靠技术进步提升林业产业效益的良性效果。这一经验对于丘陵、山区林权改革后经营水平的提升有一定借鉴意义。
出处
《湖南林业科技》
2009年第6期59-62,共4页
Hunan Forestry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