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合作医疗,按其功能大致可以分为3种类型:一是初级卫生保健型,这类合作医疗,筹资水平较低,农民受益面广,易受到农民的支持,但筹备基金有限,不能承担患重病农民的医疗费风险。二是医疗保险型,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互助共济,风险分担机制,减轻住院农民的医药费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及因病返贫。问题是筹资金额较大,对互助共济,风险分担意识不强的部分农民,吸引力不大,因此,投保率低,农民受益面小。三是合作医疗保险型,其目的具有上述两类型功能,既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又能分担患重病住院治疗的农民的医药费负担。
出处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1998年第8期9-9,共1页
Chinese Rural Health Service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