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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县合作医疗大病住院统筹费用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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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起,奉贤县在实行镇办镇管农村合作医疗7年的基础上,实施全县大病住院统筹合作医疗。门诊和住院5000元以下费用由镇级合作医疗结报补偿,住院医药费5000元以上部分由县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补偿。在解决大病重病病人困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就1997年度大病统筹工作以及全年结报的1129位病人的大额医疗费用作一综合分析如下。 1 县、镇两级合作医疗概况 1.1 筹资方法 1.1.1 镇级合作医疗坚持镇办镇管的原则,依据各镇的实际情况作出筹资规定。参加者每人投入个人资金50至96元不等,镇、村企业职工由集体上交每人60至120元,组成镇级合作医疗资金。1997年全县21个镇共筹集资金1832万元,其中152万元上交县大病统筹资金。
作者 卫润石
出处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1998年第8期11-12,共2页 Chinese Rural Health Service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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