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当代”的合法性之所在
讨论当代艺术,必然涉及到“当代”、“艺术”这两个概念。对“当代”这个词而言,首先是它的强烈的时间性,讨论当代.就要涉及到当代与过去、未来的关系。但如果“当代”只是一个陈述、归纳现象的描述性概念,而不是一个有着内在的价值分析和评判的规范性概念,则必然让我们陷入一种对无意义的流逝的、不断被下一个时间段所替换的“当代”的恐惧之中,因为任何一个瞬间都曾经是“当代”的——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时间的流动性、过渡性.
出处
《艺术当代》
2009年第12期28-34,共7页
Art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