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人民银行的职能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应地,作为人民银行基层组织的县支行,其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也始终处于调整和完善的过程中。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订和人民银行"三定"方案的调整,明确了人民银行的基本职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不再承担金融监管的职能,这一变化对处于人民银行县支行的职能定位与履职能力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县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明确县支行职能定位,加快推进县支行职能建设,不仅成为完善中央银行组织体系,发挥中央银行履职能力的重要课题,更是协调县域金融,促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要求。为了更好的指导县支行职能建设,深化县支行改革,西安分行在陕西省辖区开展了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职情况的专题调研,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县支行加强职能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发挥服务县域经济作用的有效途径。
出处
《西部金融》
2009年第12期10-1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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