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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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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北京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筹建消费金融公司。根据筹建批复,上述3家商业银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出处 《中国货币市场》 2010年第1期72-72,共1页 China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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