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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选村委会委员拒交财务账目和资料档案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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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胶州市一村民问:我村原村委会委员刘某兼任村文书和村会计,负责保管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和资料档案。在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上届村委会班子成员落选,但上一届村委会成员拒绝向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移交公章、财务账目、资料档案及办公设施。在镇党委、政府的协调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下,上届村委会成员将村委会的公章和办公设施分别移交给了新一届村委会成员,但财务账目和资料档案至今未交出,一直由刘某保管。刘某这样做对吗?
出处 《山西农业(村委主任)》 2010年第2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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