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第四季度,福建省闽北的浦城县、政和县出现了个私白酒生产的新动向。个私酒生产者每到一个村庄,就将村民们需要酿造白酒的大米,分别存放在指定的发酵缸里,每户村民提供的大米都在150-250kg。发酵期结束,再回到村庄,通过每一户土法蒸镏,将白酒灌装到该户的容器里,并按每500ml/2.5元收取加工费。这种做法的危害性极大,首先,这种酿造法将使重金属、甲醇、固形物严重超标,对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其次,它属于无证生产,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流通,第三,破坏了国家税收的严肃性。一个县每次酿造私酒的数量在500吨以上,而且酿造私酒的现象有向其他县市漫延的趋势。
出处
《福建轻纺》
2010年第1期5-5,共1页
The Light & Textile Industries of Fu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