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将宗教隐喻为鸦片,主要是指它们都具有镇痛和麻醉的功效,但宗教和鸦片共通性还远远不止于此。二者的作用因时代、阶级和文化的差异而各不相同。它们与人类的文明史同久远,但成为或被指责为毒品的历史却很短。对利用它们的绝大多数人而言,是生活之必需,而对少数上流社会而言,还是体现品味和情趣之物。虽然同样可以当作精神兴奋的手段,但其作用机理不相同,效果和境界均不可全然混为一谈。是营养品还是毒品、宗教还是邪教?区分和定义的标准,由各种权力因素来决定。
出处
《世界宗教文化》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4-20,共7页
The World Religious Cult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