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法”是指解决某类问题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在教学中强调“通解通法”为的是有利于学生掌握相关知识内容最本质的东西,有利于学生形成基础的知识结构和网络,也易于消除多数学生对数学的恐惧心理,能够增强学生学好数学的信心.而“特法”是指抓住问题所具的“个性”特质,融会贯通地运用所学知识,思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对学生进行创造思维训练,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下面通过实例说明教学中如何处理“通法”和“特法”的关系.
出处
《中学数学月刊》
2010年第1期33-33,共1页
The Monthly Journal of High School Mathema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