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监狱法等法律和司法部规章及相关文件等。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根据其与监狱教育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罪犯受教育的义务——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权利”,“罪犯受教育的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义务”和“罪犯受教育的义务、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教育的权利、义务”等三种类型。在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数量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多于受教育权利,价值意义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为主要的、主导的方面,因此,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为“罪犯受教育义务重心论”。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0年第1期106-111,共6页
China Pris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