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虽比较健全,但企业有法不依、违法排污的现象仍相当普遍。为此,有必要建构企业环境保护的自愿性机制,即使企业环境保护行为成为自觉选择的作用机制;建构强制性机制,即通过威慑改变企业对违法行为的选择迫使企业改善环境行为的作用机制;建构激励性机制,即利用价值规律调整或影响市场主体消除或降低污染行为的作用机制;建构压力性机制,即利用企业的相关方影响企业的环境行为并促使其保护环境的作用机制;建构支持性机制,即帮助企业建立现代环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环境保护能力的作用机制。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39-141,共3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Z090115)
负责人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