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装裱店遗失照片 店主赔偿三千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例】2008年3月,赵某将一张他在北京参加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时的集体合影交给装裱店的刘某进行装裱。刘某在接收照片后未经赵某同意,自行将照片转交给李某装裱。4月,李某不慎将照片遗失。2009年12月,赵某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3万元。
出处 《兵团建设》 2010年第2期23-2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