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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酒后身亡 共饮者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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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09年1月31日,李某在朋友梅某家吃晚饭。其间,李某和梅某夫妇、高某喝了一纸杯白酒。当晚,李某独自一人骑自行车返回,行至距自己家约100米处时,不慎摔倒受伤。2月1日,李某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10天后,李某因颈脊髓损伤而死亡。为此,李某的妻子将梅某夫妇、高某3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各项经济损失的40%。
出处 《兵团建设》 2010年第2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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