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土地章程是租界存在、发展的主要依据,它对于租界的城市建设起到了根本的作用,是近代上海的第一部城市规划文件及城市规划法。1845年上海土地章程的制定充分考虑了中英双方的各自传统,是双方对土地认识的必然结果。土地章程在租界的城市建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确定了租界的地域范围;其二,明确了城市规划的主体及公众参与原则。
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52-57,共6页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09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项课题"中国租界的现代法制研究--以上海现代化法制为主要视角"(09SFB5006)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