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战胜利后,在主客观条件都十分艰苦的情况下,南京调查敌人罪行委员会、南京市抗战损失委员会和南京大屠杀案调查委员会三个专门调查机构从不同角度对南京大屠杀案进行了力所能及的社会调查,尽管这一调查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极个别统计数字的可信度也不高,但战后国民政府通过社会调查所获得的大量人证物证揭示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同时也在同盟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南京大屠杀案的审判中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69-174,共6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