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荞明式悲剧的产生是侦查监督机制失灵的必然,而"躲猫猫"事件的井喷缘于民众对官方信息的质疑,民众知情权受阻是事件发生的内在原因,民众表达扩张是事件迅速扩大的外在因素。无论是代表看守所一方利益的公安局的自我解释,还是由网民参与的调查委员会的调查,都是释疑方式上的一次法律越位。"躲猫猫"事件式的悲剧还在上演,民众真正的释然取决于释疑方式的程序合法性。异地公安局的立案侦查与人民检察院的立案侦查是事件释疑的合法司法程序,而人大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方式是事件释疑的合法监督程序。这是一个逐步递进的合法释疑链条,同时也是一个逐步"后退"的信任链务。整个释疑过程中,司法调查归位是最关键的问题。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0年第1期34-41,共8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