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如何修改《环境保护法》,目前可供选择的模式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环境政策法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环境基本法模式和以法国为代表的环境法典模式以及以哥伦比亚为代表的环境框架法模式等。鉴于法国在法典化运动中的特殊位置和重要影响,本文选取法国环境法法典化的成因作为研究对象,希望对环境法法典模式的研究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0年第1期121-129,共9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课题"环境资源法典化基础研究"(05JJD820005)的阶段性成果